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城乡结合部属于农村,实际应为“城乡接合部”,许多报刊对这一名词的用法是错误的。城乡接合部是指兼具城市和乡村的土地利用性质的城市与乡村地区的过渡地带。又称城市边缘地区、城乡接合地、城乡交错带尤其是指接近城市并具有某些城市化特征的乡村地带;2、随着城市化过程,城市不断向外围扩展,使得毗邻乡村地区的土地利用从农业转变为工业、商业、居住区以及其他职能,并相应兴建了城市服务设施,从而形成包括郊区的城乡交错带。 城乡交错带位于市区和城市影响带之间,可分为内边缘区和外边缘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两者区别: 农村户口 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很多。 一、农业户口优势: 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 宅基地 和土地,若赶上 拆迁 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 有些地方 医疗保险 村里全包,不用出一分钱。如果生病住院,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费用也不用自己出,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不罚款; 二、非农业户口优势: (1)招工:农民要想致富,企业上班是出路。可是企业在招工时原则上只考虑非农业户口,即使没有户口,也在主观上优先考虑非农业户口; (2) 失业保险 :非农业职工失业后,其享受 失业保险金 标准为本市 最低工资标准 的70%至90%,最长不超过2年;而 农民工 与企业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 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职工 最低工资 的40%,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3)此外,非农业职工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和部门的多项补贴。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个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者在养老金待遇方面,相差悬殊农保也就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自2014年合并后统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至于城乡居民养老金吗,每月几十元钱,今年有望突破百元。相比之下,城镇职工养老金平均水平在3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2种观点: 依据《酉阳自治县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处置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后,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可按下列任一方式处置:(一)保留。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继续保留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二)流转。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流转(含置换等)其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流转价格由农民自行协商,签订流转协议后按有关规定到县国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三)退出。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后自愿申请退出农村宅基地、附属设施用地及其建(构)附着物的,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合规性证明,以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为依据给予补偿。乡镇处置转户居民退出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时,应组织相邻关系人、权利人根据宅基地的权属对其附属设施用地四至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现场指界,附注现场示意图,签订现场指界备忘录。对附属设施用地四至范围、面积与权属有分歧的,由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乡镇调解,并形成书面意见。第六条自愿退出能复垦产生地票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合规性证明,按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以9.6万元/亩的标准预付价款,待复垦验收合格并交易后按实测面积再次结算地票价款。自愿退出暂不能复垦产生地票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以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合规性证明,按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面积9.6万元/亩的收购价一次性结清价款。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涉及的融资利息据实计入复垦成本;转户居民退出的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复垦工程成本、管理成本等,按地票价款相关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十四五规划对我们生活的影响在全面促进消费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给出了诸多明确方向,包括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发展服务消费、扩大节假日消费、完善城乡消费融合网络等等。我们认为,最大的亮点来自以下四个方面:1、培育新型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数字消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信息消费、数字消费为核心的新型消费业态展现出了强大的增长动能,诸如直播带货、线上拼团、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态在稳定消费市场繁荣、带动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成为了消费市场的“压舱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我们仍需要进一步推动新型消费的壮大,以促进消费市场的壮大与产业的转型升级。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数字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叠加线上线下融合进程的全面提速,以及国人新的消费习惯日益养成,未来新型消费将继续为消费市场注入源源不断的增长动力。2、完善市内免税店。当前海外疫情依然严峻,出国旅游人次急剧下滑,很多曾经外流的消费(尤其是奢侈品消费)都转移至国内。如此一来,国内免税的放开可谓正当其时,以海南离岛为代表的免税购物区热度持续不减,这对于引导海外消费回流来说,无疑是极大的利好:通过继续积极布局国内免税行业的发展,采取增加免税店数量及免税商品种类、提升免税购物限额等措施,能够精准锁定特定的消费人群并为之提供更为丰富的消费选择,而且不会对全国零售体系及生态造成较大规模的冲击,这种消费“转移”要比一味地“挖掘”本土消费容易得多。特别是在市内免税店方面,大有文章可做。无论是购物体验还是运营成本,市内免税店都要优于口岸或离岛免税店。参考占据全球免税市场20%份额的韩国,市内免税店的交易规模占全国免税经济的比重高达80%;而我国虽然市内免税店尚处于起步阶段,但也意味着进步空间巨大。而今随着免税的放宽,我国市内免税市场将有望在购买限额、经营品类、购买资格等多个面迎来质的提升,前景可期。3、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既包括个人消费,也包括对于安保、教育等公共服务消费,还具有较强的全球消费资源配置能力和消费创新引领能力。当前,除了从细分领域发力,我们迫切需要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新的平台和载体,加快消费升级及新动能培育,这不仅有助于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辐射带动周围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还能提升城市在国际上的综合竞争力。目前,上海、北京、成都、广州、武汉、重庆等多地发布支持举措,从优化商品服务供给,到以科技支撑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升级消费体验,全方位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推动消费提档升级,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入快车道,消费市场提质扩容可期,将为我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凝聚创新型人才、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培育全球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4、提振农村消费。我国有近6亿农村居民,人口规模庞大,能否充分释放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对于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而言,意义重大。虽然近些年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正日益释放,农村居民对于服务消费、耐用品消费以及线上消费等多方面需求都在不断提高,但当前农村地区互联网与物流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致使优质供给难以充分触达农村市场。《规划》中提到的“完善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直击痛点,也为接下来进一步提振农村消费市场指明了方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面临的外部新环境主要是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内部突出问题则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外部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IMF预测未来5年全球经济平均增速将比上一个5年下滑超过1个百分点,可能拖累中国经济未来平均增速超过0.4个百分点;二是“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尤其是中国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技术领域的矛盾还会持续,未来中国引进科技创新的环境仍将有所恶化。内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我们认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资源配置还不够高效、要素流动还不够自由、经济结构还不够平衡。后文我们将分析,《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是如何来解决这些不平衡和不充分的。二、量化指标首先我们来看“十四五”时期的发展主要目标,透过目标,我们能感受到背后的战略意图和总体思路。“十四五”时期与“十三五”的经济发展目标中,一个重要变化是不设具体的GDP增速目标。背后有何深意?首先,十四五规划中的“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并非是完全不设增长目标,一方面,十四五期间各年度视情况提出增长预期目标,另一方面,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保证就业,就是经济实现潜在增速的底线。事实上,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一定水平的持续增长,增速放缓过快,有可能压缩改革空间、削弱防范经济风险的能力、减缓人均收入的增长,因此每年的经济增速仍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其次,“十四五”期间相对于GDP增速目标,更加注重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今后生产率提升和低碳经济等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将明显上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高于GDP增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预计也明显高于GDP增速目标,同时《规划》还提出了单位GDP能耗、碳排放等关于绿色生态刚性很强的约束性指标,也是旨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三、取向高质量发展不允许经济运行大幅波动,同时更注重结构。因此《规划》强调财政和货币要更加注重平衡和结构:将跨周期和逆周期结合,促进经济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内外均衡。未来货币更关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针对性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财政更关注梳理关系(和地方、直接税与间接税等)和结构化减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的基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2种观点: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的基石。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3、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大稳定、小调整是指在坚持上述第二条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在个别农户之间小范围适当调整。做好小调整工作还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和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批;四是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4、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以上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3种观点: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的基石。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1、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2、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3、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大稳定、小调整是指在坚持上述第二条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在个别农户之间小范围适当调整。做好小调整工作还应坚持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不得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和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批;四是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4、延长土地承包期后,乡(镇)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农户颁发由县或县级以上统一印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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