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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在成都落户购房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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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成都买房屋落户的目前成都已经全面取消了购房直接落户的措施,而是采用积分落户的方式取代,在成都购买房屋后,会取得相应的积分,对落户是有帮助的。《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等指标。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一)缴纳社会保险指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的,分别按10分年累积计算,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二)合法稳定居住指标。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二、购房入户条件购房入户也就是买房落户口在我国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规定,目前,北京市没有任何关于在北京买房可上北京户口的。一些开发商打着“买房就给上户口”的旗号进行商业宣传,其实都是商业欺骗。“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下面就为大家举例介绍一下武汉市购房入户的条件:(一)首先要在7个中心城区或3个开发区购房,购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或总价超过50万元(含)。(二)在远城区购房的,购房面积要达到80平方米(含)以上或者总价超过20万元(含)。(三)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四)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市大厅申办;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分局设立的窗口申请办理。(五)购房落户仅限首次交易商品住房。(六)一套住房可办理三人入户。符合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共三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5元),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2种观点: 一、在成都买房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1、房屋面积≥90㎡;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参加社保1年以上。2、所购房屋不足90㎡,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所需条件:(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3)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4)70平方米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人)水平。二、购房落户所需资料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办理落户需提交: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现场领取);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7、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门认定的。(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2、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成都市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门认定的。(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成都市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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