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问责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法律依据:
《中国党问责条例》 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Copyright © 2019- aitruthgpt.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