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这是药品管理法律对“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禁止性规定。. 但实践中,一些零售药店并非是从没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而是其在执法人员检查时不能提供所购药品的合法票据,或是不能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出示合法票据,此时大多数执法人员都是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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