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对给予保护的规定,比如不适用死刑。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人民和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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