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威胁短信或电话,应立即截图保留所有证据,并录音保存,向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若觉得安全受到威胁,可报警。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在债务催收时不能使用暴力和侮辱等违法行为,也不能向公众公布借款人名单。
法律分析
如果收到发短信或打电话威胁的,应立即截图保留所有证据,并录音保存。然后向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他们会提供相应的回复。
2、可以找律师起诉。前提是先将钱还了,将债务关系了结了,证明自己不是恶意拖欠,更不是侮辱短信所说的那样。
3、举报垃圾短信,运营商可以拉黑一个号码,比如一个号码被举报3次到移动,那么这个号码就不能再发送到移动的号码。
4、觉得自己安全会受到威胁,立即报警!
二、法律规定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九条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应当以合法、适当方式为逾期借款人提供还款提醒服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
结语
收到威胁信息时,应及时采取行动,保留证据并录音保存,向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如果债务关系未了结,可以找律师起诉。举报垃圾短信可以防止号码继续发送。如果感到安全受到威胁,应立即报警。同时,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在债务催收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使用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利益,不得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向公众公布借款人名单,不得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催收债务,不得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法律依据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九条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应当以合法、适当方式为逾期借款人提供还款提醒服务。
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和外包机构进行债务催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违法行为来损害他人的身体、名誉或者财产;
(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使用误导、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迫使借款人清偿债务;
(四)向公众公布拒绝清偿债务的借款人名单,法律、行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向债务人、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催收;
(六)其他以不合法、不公平或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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