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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的申请书(3篇)

来源:爱图财经

改名字的申请书

  XX省:

  本人现用名:,性别:X,民族:族;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XX年X月X号,身份证编号:440

  于时在X学校毕业,工作单位:X(无工作单位就写暂无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和《姓名权》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申请人:

  年 月 日

改名字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女,汉族,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身份证号:。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改名字的申请书

  尊敬的XX派出所领导及所有同志:

  本人儿子现用名,男,汉族,20xx年9月18日出生于X院妇产科(附《出生医学证明》)。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只是用客家话来念其名字,没有注意到若用普通话来念,却与我表哥的名字吴读音极为接近(“世”与“仕”相同、“启”与“祺”音相同),所以用普通话来念的话,很容易将他们的名字混淆,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今特此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申请。

  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在此也深表愧疚,但望贵所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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