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那么,指定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指定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有哪些
指定监护人的责任有: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二、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多长时间
法院指定监护人时间一般情况下大概一两个月左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界定。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三、被指定监护人可以拒绝吗
被指定监护人一般是不可以拒绝,一方不愿担任监护人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指定监护人的责任具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可以找,里面有更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